发布者:涛声依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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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06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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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解GB 7718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的核心要求,梳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强制标注内容、豁免情形及央厨合规要点。 ## 一、强制标注内容 根据GB 7718-2011及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,预包装食品标签须标注: 1. **食品名称**:反映食品真实属性 2. **配料表**:按加入量递减顺序排列 3. **净含量和规格**:固形物含量需标注 4. **生产者、经销商信息**: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 5. **生产日期和保质期** 6. **贮存条件** 7. **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**(SC+14位编号) 8. **产品标准代号** 9. **营养成分表**(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须标注) ## 二、标签制作合规要点 ### 食品名称 - 须使用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规定的名称 - 无明确规定的,须使用能反映真实属性的常用名称 ### 配料表 - 复合配料须展开标注(如卡拉胶→鹿角菜胶) - 食品添加剂须标注具体名称或功能类别+名称 - 致敏物质须标注(8类致敏物质) ### 生产日期标注 - 日期格式:年/月/日或年/月/日/时 - 不得混淆生产日期与包装日期 ## 三、央厨预制菜标签特殊要求 1. **产品名称**:如"预制菜-{菜名}",须明确品类 2. **食用方法**:须标注加热条件(微波/水浴/蒸制) 3. **保质期**:冷藏产品一般7~14天,冷冻产品一般12个月 4. **冷链条件**:须标注"2~4℃冷藏"或"-18℃以下冷冻" 5. **致敏原标注**:含麸质谷物、甲壳类、鱼类等须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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