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传时间:2026年08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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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教育部、民政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管局
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通知
2024
【已生效】
适用说明:市场监管总局、教育部、民政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管局联合发布,要求集中用餐单位(包括学校、机关企事业单位)对食堂承包经营者严格准入审查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管理规定,适用于有食堂外包或委托经营模式的学校和集体用餐单位。
官方来源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
官方查询入口:https://www.samr.gov.cn/spjys/
相关规定可能存在修订、废止或替代情形,具体执行以官方发布机构的现行有效文本为准。